沈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要求

沈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要求:
沈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旨在为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住房保障,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要求:
1. 户籍要求:申请人须具有沈阳市城镇户籍,且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需低于15平方米(3口及以下家庭)或16平方米(4口及以上家庭)。
2. 收入要求:申请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应低于3000元,单身家庭的可支配月收入应低于3900元。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调整。
3. 工作及稳定收入: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需有工作单位或稳定收入,并且具备租金支付能力。在沈阳连续缴纳社会养老统筹保险满一年以上者可申请。
4. 住房面积:申请家庭成员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低于16平方米,住房面积包括家庭成员在本市已有的房屋面积和承租公有住房的面积,非本市房产不计入面积。
5. 财产状况:申请家庭成员不可以拥有车辆、工商登记,也不可以有作为股东向某公司出资的情况。
6. 保障政策享受情况:申请家庭不可以正在享受房产局其他住房保障。
7. 特殊人群:单身申请并高于法定劳动年龄人员无退休金(包括只有遗属费的),无工作的、现是低保户家庭,不可以申请。患有精神或智力残疾的人员申请保障时,须和监护人家庭共同申请,并以监护人为主申请人。
8. 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家庭必须接受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对中心对该家庭保障人口的财产核对,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才可办理。
9. 户籍地房证处理:如果户籍地房证是申请家庭成员父母或子女的,持证人过世房证没有更名的,必须进行公证和过户,否则按要求计入申请家庭面积后,不能享受公租房现房待遇。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公租房资源能够合理分配给真正需要帮助的市民,同时防止资源浪费。申请者需按照相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按照程序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