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的是尾矿

尾矿不属于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
环境保护税,作为我国环境保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税收手段促进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种类型。然而,尾矿作为一种特殊的固体废物,其是否属于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尾矿是指金属矿山在矿石开采、选矿过程中,经过选别后丢弃的固体废物。尾矿的成分复杂,通常含有大量的金属元素和有害物质。虽然尾矿对环境具有一定的污染风险,但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尚未将尾矿明确纳入。
尾矿不属于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现行税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种类型。尾矿虽然属于固体废物,但并未被明确列入征税范围。
2. 税法实施细则尚未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税法实施细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制定的,目前尚未对尾矿的征税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尾矿是否属于征税范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 环境保护税征收对象和征收标准: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企业,征收标准根据污染物排放量和污染程度确定。尾矿作为固体废物,其排放量和污染程度难以准确量化,可能导致征收工作难以开展。
综上所述,尾矿目前不属于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然而,随着环境保护政策的不断完善,未来尾矿的征税问题可能会得到进一步明确。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充分考虑尾矿的污染风险,合理制定税收政策,确保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