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多少金额必须公开招投标

设备采购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必须公开招投标
在我国,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投标制度是为了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备采购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必须公开招投标。
具体来说,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1.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价格总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
2. 采购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数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
3. 同类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项目,连续两次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
2. 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价格总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数额标准。
因此,对于设备采购来说,如果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就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这样做不仅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还能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当然,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判断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