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一两天不给工资

兼职一两天不给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在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中,对于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工作,用人单位都应当遵守这一规定。
兼职工作也不例外,即使是兼职一两天,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工资。以下是几个方面的具体解释:
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这里的“按时”并不限于全职工作,兼职工作同样适用。如果兼职工作只进行了一两天,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
2. 公平原则:兼职工作虽然时间较短,但劳动者仍然付出了劳动,应当得到相应的报酬。不给工资或者延迟支付工资,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
3. 违约责任: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不给工资或者延迟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
4. 维权途径:如果兼职一两天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