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古时候叫什么

警察古时候被称为“巡捕”、“捕快”或“役卒”。
在古代中国,警察这一职能的执行者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警察”这一称呼。由于古代社会结构和职能划分与现代有所不同,警察的角色通常由一些特定的职位和角色来承担,以下是一些古代警察的称呼及其背后的含义:
1. 巡捕:巡捕是古代负责城市治安巡逻的官员。他们负责在街道上巡逻,维护社会秩序,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巡捕通常由地方官员或专门的巡捕机构任命,他们的职责类似于现代的警察。
2. 捕快:捕快是古代负责抓捕罪犯的官员。他们通常隶属于地方官府,负责侦破案件、逮捕犯人。捕快在古代司法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类似于现代的刑警。
3. 役卒:役卒是古代国家招募的士兵,他们除了执行军事任务外,还负责一些治安维护工作。在一些情况下,役卒也会被派往城市或乡村执行警察职能,维护当地的治安。
在中国古代,警察职能的执行还与以下职位或制度有关:
司法官员:在古代,法官或知县等司法官员也承担着一定的警察职能。他们不仅要审理案件,还要负责监督和指导地方治安。
都头:都头是古代城市中的地方治安负责人,他们负责管理一定区域内的治安秩序。
地保:地保是古代乡村中的治安负责人,他们负责维护乡村治安,调解民间纠纷。
街道保甲:保甲制度是古代中国的一种基层社会组织形式,通过将居民划分为若干保甲,由保甲长负责管理,以维护社会治安。
总的来说,古代中国的警察职能并非由一个统一的机构或称呼来代表,而是由多种职位和制度共同承担。这些职位和制度在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警察这一职能逐渐演变和发展,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警察制度和警察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