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妇联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乡镇妇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专门负责妇女工作的群众性组织。
乡镇妇联,全称为“乡镇妇女联合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妇联组织的基层单位,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设立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专门负责妇女工作的群众性组织。
乡镇妇联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政治性:乡镇妇联是党的群团组织,承担着党的群众工作职责,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贯彻执行党的妇女工作方针政策。
2. 群众性:乡镇妇联以妇女群众为基础,广泛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代表和维护妇女群众的利益,是妇女群众自己的组织。
3. 服务性:乡镇妇联致力于为妇女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包括法律援助、教育培训、就业指导、家庭服务等方面,以提高妇女群众的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
4. 社会性:乡镇妇联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推动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促进男女平等,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乡镇妇联的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党的妇女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妇女的法律法规;
组织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开展妇女教育培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
推动妇女就业创业,促进妇女参与经济建设;
加强妇女儿童工作,关注妇女儿童的特殊需求;
促进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家庭和谐;
开展妇女文化活动,丰富妇女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乡镇妇联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妇女维权宣传、家庭教育讲座、妇女技能培训等,有效地发挥了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作用,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