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公司属于什么金融机构类别

金融租赁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类别。
金融租赁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一种,其特殊性在于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根据我国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租赁公司被归类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这类金融机构与传统的银行不同,它们不提供存款服务,也不直接吸收公众存款。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那些不吸收公众存款、不提供贷款服务,但仍然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金融租赁公司主要通过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来支持企业的资本需求。融资租赁是一种租赁形式,其中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特定需求购买租赁物件,然后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而承租人拥有使用权。
银行系的融资租赁公司通常由银行设立,属于金融机构,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监管。而非银行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则通常由非金融企业设立,如制造商或一般工商企业,这类公司虽然也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但不属于金融机构,而是由中国商务部监管。
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通常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等。这些业务使金融租赁公司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多样化的融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