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失业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吗

厦门失业保险金根据户口性质不同,领取方式有所区别。外地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补助金,而本地户籍的失业人员则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在厦门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方式根据失业人员的户口性质分为两种情况:
1. 对于外地户籍的失业人员,他们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补助金。这种一次性补助是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计算的。具体来说,如果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三年的,补助金额为累计缴费总额的60%;如果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五年的,补助金额为累计缴费总额的75%;如果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补助金额为累计缴费总额的90%。
2. 对于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他们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每满六个月,可以领取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领取额度方面,如果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额度为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五;如果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九年的,领取额度为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如果累计缴费时间九年以上的,领取额度为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五。
总的来说,外地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失业补助金,而本地户籍的失业人员则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这种不同的领取方式体现了对本地户籍和非本地户籍失业人员不同情况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