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其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确定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着重要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限,它通常取决于固定资产的物理寿命、技术寿命和经济寿命。物理寿命是指固定资产在物理形态上能够维持其功能的期限;技术寿命是指固定资产在技术性能上能够满足企业生产或经营需求的期限;经济寿命是指固定资产在经济效益上能够为企业带来合理回报的期限。预计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企业预期能够从其处置中获得的残值。
一旦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确定后,除非出现以下情形,企业不得随意变更:
1.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如果由于市场环境、技术发展等因素,导致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寿命与原先估计有显著差异,企业可以调整使用寿命。
2. 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如果固定资产的实际残值与原先估计有显著差异,企业可以调整预计净残值。
3.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如果固定资产的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业务方向改变等,企业可以调整折旧方法。
尽管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发现需要调整,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此外,当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时,企业还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计提减值准备。这意味着,尽管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一般不得随意变更,但在特定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以反映其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