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在深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1. 身份证件: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基本证件,是办理结婚登记的必备材料。
2. 户口簿: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是证明个人户籍的依据,也是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当事人婚姻状况的重要材料。
3. 无配偶及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声明:双方当事人需出具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此声明可以在婚姻登记处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填写。
4. 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双方当事人各提交3张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尺寸为2寸,彩色或黑白均可。照片背景应为单一颜色,要求清晰可见。
5. 特殊情况下所需证件:
若一方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需提供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及经香港或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无配偶及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若一方为台湾居民,需提供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以及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无配偶及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若一方为华侨,需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以及居住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6. 再婚登记所需证件:
若双方均为再婚,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离婚证(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7. 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证件:
现役军人除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证件均为办理结婚登记的基本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个人情况等因素有所不同。如有疑问,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相关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