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掺杂掺假如何界定

食品掺杂掺假是指在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故意加入非食品原料、伪造食品成分、改变食品品质或数量,以欺骗消费者、提高产品利润等目的的行为。
食品掺杂掺假是一种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其界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故意性:掺杂掺假行为具有故意性,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食品品质降低,但仍故意为之。
2. 违法性: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属于违法行为。
3. 非食品原料的使用: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如工业用油、工业盐等,以降低成本或伪造食品成分。
4. 伪造食品成分:通过添加或减少某些成分,改变食品的真实成分,误导消费者。
5. 改变食品品质或数量:通过掺假手段,如添加水分、增稠剂等,以改变食品的口感、色泽或保质期。
6. 欺骗性:掺杂掺假行为旨在欺骗消费者,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到不合格的食品。
7. 后果性:这种行为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甚至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等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