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到底支付了多少赔款给外国的

29予我渡北川时间:2024-07-05

清政府在不同历史时期,因战争和条约原因,向外国支付了巨额赔款。

清政府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由于国力衰弱、政治腐败、军事失利等原因,被迫与多国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并支付了巨额赔款。以下是几个主要赔款事件及其赔款金额:

1. 马关条约赔款: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结束后,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

2. 辛丑条约赔款:1901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结束后,清政府被迫与八国联军签订《辛丑条约》,赔偿各国军费4.5亿两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2亿两白银。

3. 洋务运动赔款:19世纪末,清政府为了改革国家,推行洋务运动,向外国购买大量技术和设备,导致财政负担加重。在此期间,清政府向外国支付了大量赔款。

4. 辛亥革命赔款: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政府被迫退位,新成立的中华民国政府继续承担部分赔款。

5. 北洋政府赔款:1912年至1928年,北洋政府时期,因国内战争频繁,清政府遗留的赔款负担并未减轻。在此期间,北洋政府继续支付赔款。

综上所述,清政府在不同历史时期,向外国支付了巨额赔款。根据不完全统计,清政府及后续政府共支付赔款超过20亿两白银。这些赔款对当时清政府的财政状况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也是导致清政府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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