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落实监督重点是在哪里提出的呢

四个落实监督重点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
“四个落实”监督重点,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这一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重要举措。
在这次会议上,中国共产党强调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指出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落实“四个落实”监督重点。具体来说,这四个落实重点包括:
1.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党委工作全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2. 落实监督责任: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党的纪律。
3. 落实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监督责任: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纪国法得到严格遵守。
4.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
“四个落实”监督重点的提出,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责任,也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落实这四个重点,可以有效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效,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