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规定是什么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规定是指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享受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金额和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下:
1. 扣除范围: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 扣除主体: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扣除方式之一:
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3. 扣除标准:每月扣除标准为1000元。
4. 扣除期限: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5. 扣除方式:纳税人可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选择一种扣除方式,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6. 首套住房贷款认定: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判断是否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可以通过查看贷款合同中是否有关于首套住房贷款的约定,或者通过各大银行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
7. 信息记录:一旦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系统中记录了扣除某套住房贷款利息,无论该贷款的时间长短或房产所有情况如何,都将无法再为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减轻纳税人购房和还款的压力。因此,纳税人在享受这一政策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符合条件并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