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20敲击岁月时间:2024-07-04

海南省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是指已有一笔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将商业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以下为海南省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所需满足的条件:

1. 贷款性质:原商业贷款必须为个人住房贷款,且属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类型。

2. 贷款期限:原商业贷款的剩余期限应不少于一年。

3. 还款状态:原商业贷款需处于正常还款状态,即未逾期、未拖欠利息和本金。

4. 公积金账户:借款人需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5. 贷款额度:转贷后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6. 贷款利率:转贷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7. 房屋性质:原商业贷款购买的房产必须是自住住房,不得用于出租或经营。

8. 房产评估:原商业贷款购买的房产需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且评估价值不低于原贷款金额。

9. 贷款用途:转贷后的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原商业贷款购买的房产,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10. 申请材料:借款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原商业贷款合同及还款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

房产评估报告;

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个人身份证;

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相关材料。

借款人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可以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借款人可按照管理中心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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