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

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主要包括各种罚款、滞纳金、赞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准备金等。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并非所有支出都可以在税前扣除。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
1. 罚款和滞纳金: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而支付的罚款和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2. 赞助支出:企业对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赞助支出,如对体育、文化、教育等事业的赞助,通常不允许税前扣除。
3. 资本性支出:如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通常在资产的使用寿命内通过折旧或摊销的方式在税前扣除,而不是一次性扣除。
4. 准备金:企业提取的各种准备金,如坏账准备金、存货跌价准备金等,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5. 个人和家庭支出:与个人或家庭相关的支出,如员工工资以外的奖金、补贴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6. 非经营性支出: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支出,如娱乐、招待费用等,通常不允许税前扣除。
7. 股息分配:企业分配给股东的股息不得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