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中收付款凭证由谁做

27流韵时间:2024-07-03

根据会计准则,收付款凭证应由会计人员填制。

在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中,收付款凭证是记录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重要文件,包括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根据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付款凭证的填制工作应由会计人员负责。

会计人员负责填制收付款凭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专业性:会计人员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地理解和处理各类财务业务,确保收付款凭证的填制符合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的要求。

2. 独立性:会计人员负责填制收付款凭证,可以保证其独立性和客观性,避免出纳人员因直接接触现金和银行存款而可能产生的主观性或利益冲突。

3. 责任明确:会计人员填制收付款凭证,有助于明确会计人员在财务核算中的责任,便于后续的审计和监督。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出纳人员通常会根据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提供相关的原始凭证,如收据、发票等,会计人员据此填制收付款凭证。出纳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以及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因此,虽然出纳人员参与收付款凭证的编制过程,但最终填制和审核收付款凭证的责任仍由会计人员承担。

此外,对于涉及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相互划转业务,为避免重复记账,一般只填制付款凭证,不再填制收款凭证。这也体现了会计准则对收付款凭证填制工作的规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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