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级残疾低保条件

江西一级残疾低保条件主要针对具有江西户籍,且经评定为一级残疾的个人。
1. 户籍要求:申请者必须具有江西省户籍。
2. 残疾等级:申请人需被评定为一级残疾,这一评定通常由县级及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进行。
3. 家庭收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需低于江西省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
4. 财产状况:家庭财产需符合江西省低保的相关规定,不超过规定的财产限制。
5. 申请流程:申请人需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证、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等。
6. 审核与审批: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报送至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7. 动态管理:低保待遇实行动态管理,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应重新申请或退出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