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家庭农场申报条件

29跪求你虐我时间:2024-07-04

陕西省宝鸡市家庭农场申报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规模适度、家庭劳动力为主、农业收入为主、生产经营稳定以及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等。

为规范家庭农场的管理,发挥家庭农场在农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陕西省宝鸡市对申报家庭农场设定了以下条件:

1. 经营管理规范:家庭农场需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基础信息完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满3年以上,并经县、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定为示范家庭农场。同时,需无违法不良记录,无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未被列入异常状态。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规范,生产档案健全,生产记录完整,并设置购销台账、会计账簿或财务收支记录簿等。

2. 经营规模适度:从事产业需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对于种植业,如粮油作物,耕种面积需达到200亩(含托管);对于果业、蔬菜、茶叶、苗木、花卉等经济作物,面积需达到50亩以上。对于养殖业,如肉禽年出栏需达到5万羽以上,蛋禽存栏需达到1万羽。

3. 家庭劳动力为主:家庭农场劳动力应以农户家庭成员为主,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

4. 农业收入为主:家庭农场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农业收入应占家庭总收入的60%以上,年总收入需在10万元以上。

5. 生产经营稳定:家庭农场的土地流转期或承包期需在5年以上,确保生产经营相对稳定。

6. 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相应的农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农业生产经营能力。

总之,申报陕西省宝鸡市家庭农场需满足上述条件,以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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