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四大案一共杀了多少人

洪武四大案共杀人数难以精确统计,但估计在数万人以上。
洪武四大案,又称“洪武之治四大案”,是指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洪武年间(1368年-1398年)对官员和百姓进行的一系列严厉打击和清洗行动。这四大案分别是:
1. 洪武四年(1371年)的“胡惟庸案”
2. 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蓝玉案”
3. 洪武二十年(1387年)的“郭桓案”
4.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的“李景隆案”
这四大案涉及的人数众多,但由于历史记载的局限性,具体的杀人数难以精确统计。以下是关于每一案件的大致情况:
1. 胡惟庸案:此案起因于胡惟庸的专权跋扈,朱元璋借此机会清除异己。据史料记载,此案牵连到官员数千人,但具体杀人数不详。
2. 蓝玉案:蓝玉是朱元璋的亲信,后因谋反罪被诛。此案牵连范围广泛,包括蓝玉的亲信、同僚以及地方官员,估计涉案人数在万人以上。
3. 郭桓案:郭桓是当时的户部尚书,因贪污腐败被朱元璋下令逮捕。此案涉及官员众多,包括郭桓的亲属、同僚等,估计涉案人数在数千至数万人之间。
4. 李景隆案:李景隆因谋反罪被诛,此案涉及官员和百姓数千人,但具体杀人数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