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有哪条规定固定资产要记提折旧的

29//咎由自取时间:2024-07-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期计提折旧,折旧方法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不得随意变更。”这一条明确规定了企业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的处理。

具体到固定资产折旧的相关规定,会计法并没有详细列举每种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年限,而是要求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以下是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一些具体规定:

1. 折旧方法: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如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2. 折旧年限: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了不同的折旧年限。例如,房屋及建筑物一般为20-50年,机器设备一般为10-14年,运输工具一般为5-10年等。

3. 折旧计提:企业应在每个会计期间,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折旧方法,计算当期应计提的折旧费用,并在会计报表中予以反映。

4. 折旧处理:计提的折旧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5. 折旧变更:企业如需变更折旧方法或年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总之,会计法要求企业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这是会计核算中的一项基本要求,旨在反映固定资产价值的减少,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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