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最长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是我国为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自主创业而设立的一种政策性贷款。这种贷款具有以下特点:
1. 贷款额度:根据相关政策,小额担保贷款的金额一般掌握在两万元左右。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情况,可以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但同一合伙单位或组织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
2. 贷款期限:根据相关政策,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为两年。借款人如需展期,需提出展期申请,并且符合贷款展期条件。商业银行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展期一次,但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
3. 贷款对象: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身体健康、资信良好、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这些贷款对象通常为社会弱势群体,政府通过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经指定担保机构承诺担保,通过银行发放并由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贴息扶持。
4. 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旨在确保贷款的合理使用和按时偿还。
通过这种贷款政策,政府旨在减轻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资金压力,鼓励他们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再就业,从而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设定也为借款人提供了足够的还款时间,有助于他们合理安排资金和经营计划。
总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这一规定既考虑到了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也兼顾了政策扶持的效果,有助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和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