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预收的契税计入收入吗

房地产企业预收的契税不计入收入。
在会计核算中,房地产企业预收的契税并不直接计入收入。契税是我国对房屋买卖过程中,买方按照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契税属于价外税,即在交易价格之外另行缴纳的税款。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其收入主要来源于房屋销售所得。根据会计准则,收入应当在企业已经取得了与收入相应的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预收的契税只是买方在购买房屋时,按照政府规定预先缴纳的税费,并不代表企业已经完成了商品或服务的交付,因此不属于企业的收入。
在实际操作中,房地产企业会将预收的契税作为一项负债或应交税费处理。当买方完成房屋交易,并按照约定缴纳契税时,企业才将这部分预收的契税作为应交税费转入当期费用或成本。这样处理既符合税法规定,也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确保企业的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