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条件

使用房屋维修基金需符合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维修项目符合使用范围、保修期届满、业主同意等条件。
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维修基金需已足额归集到位,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支持维修项目。
2. 维修项目符合使用范围:维修项目需符合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通常包括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公共部位以及共用设施设备等。
3. 保修期届满:对于新建住宅,保修期届满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可使用维修基金。
4. 业主同意: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维修项目,需要征得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需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5. 紧急情况:在紧急情况下,如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等,可以按照应急程序使用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