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撤销由哪个部门决定

村委会撤销由上级人民政府决定。
在我国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中,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撤销事宜并非由村委会自身决定,而是需要经过上级人民政府的审批和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的设立、撤销、更名,以及村委会成员的选举和罢免,都需要经过上级人民政府的批准。具体到村委会的撤销,通常涉及以下程序:
1. 提出申请:首先,需要由村委会提出撤销申请,说明撤销的理由和原因。
2. 调查核实:上级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委会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包括村民自治情况、村委会的工作表现、村民的意见等。
3. 公示意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上级人民政府会将撤销事宜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4. 审批决定:经过公示和意见征集,上级人民政府会根据调查结果和村民意见,对村委会的撤销申请进行审批,并作出最终决定。
5. 实施撤销:一旦上级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村委会的决定,相关部门将负责实施撤销工作,包括清理村委会的财产、档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