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合同中的暂列金怎么结算

1975、彩忆时间:2024-07-04

固定总价合同中的暂列金结算,主要取决于合同总价是否固定以及暂列金的使用情况。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暂列金的处理方式与合同总价的固定性密切相关。以下是对固定总价合同中暂列金结算的详细说明:

1. 合同总价固定:如果合同总价是固定的,那么在结算过程中,暂列金的处理相对简单。具体来说,发生的暂列金直接转为实际发生的费用,无需额外结算。这意味着,无论实际发生的费用与暂列金数额是否一致,合同总价都不会改变。

2. 合同总价非固定:如果合同总价并非固定,那么在结算时,需要将已经发生的暂列金项目转为实际项目。具体操作如下:

项目识别:首先,明确哪些费用属于暂列金项目,并将其与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对比。

费用调整:对于已经发生的暂列金项目,将其转为实际发生的费用,并相应调整合同总价。

剩余暂列金:对于未使用的暂列金,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如果合同中有规定,未使用的暂列金可以退还给业主或归承包方所有;如果没有规定,则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3. 暂列金额的使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暂列金额的使用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业主方的咨询工程师会事先确定暂列金额,并将其填入招标文件中。监理人负责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暂列金额,或者根本不予使用。

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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