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委员属于什么干部

县政协委员属于兼职干部。
县政协委员,全称为县级政协委员,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的地方组织成员。政协委员并非专职,他们通常在履行政协职责的同时,还保留其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原有职务。因此,县政协委员属于兼职干部。
兼职干部是指在担任一定级别或职位的官方职务之外,还承担其他工作或职务的人。在政协系统中,政协委员的主要职责是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活动,为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
具体来说,县政协委员的兼职性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双重身份:政协委员在政协内部是参政议政的主体,而在其本职工作中则承担着相应的职责。
2. 履职时间:政协委员的履职时间通常是在本职工作之外的时间,如参加政协会议、调研、视察等活动。
3. 履职内容:政协委员的履职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这些活动旨在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4. 职责要求:政协委员需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丰富的社会经验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因此,县政协委员作为兼职干部,既要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又要积极参与政协活动,为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贡献力量。这种兼职性质使得政协委员能够将各方面的经验和智慧汇集到政协工作中,形成有利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