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吗

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纳税人在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取得或开具的记载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并据此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根据相关法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购买方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主要凭证。
2.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适用于进口货物,是进口方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3. 农产品收购发票:适用于农产品收购环节,是收购方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4. 农产品销售发票:适用于农产品销售环节,是销售方用于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凭证。
5. 完税凭证:适用于纳税人通过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是纳税人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6.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于机动车销售环节,是销售方用于开具的发票,购买方可以凭此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7. 道路、桥、闸通行费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是纳税人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8. 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适用于境外服务,是纳税人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虽然也是增值税发票的一种,但它主要用于纳税人内部的会计核算,不能作为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因此,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范畴。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应严格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保障增值税抵扣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