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补缴规定是啥时候开始

24叼着不繎的烟时间:2024-07-04

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的规定自2023年起开始实施,并持续至今。

自2023年起,我国开始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旨在满足参保人员提高养老保险待遇的需求。这一政策主要针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类型。

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果参保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则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允许在一定条件下补缴。具体补缴政策包括:

1. 补缴条件: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缴需满足《社会保险法》实施前的参保条件。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则根据自治区或直辖市的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等部门的联合通知执行。

2. 补缴年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者,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参保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而《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的,则需继续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缴年限则根据各地政策具体规定。

3. 补缴方式:参保人可以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参保人需按规定进行缴费。

4. 补缴金额:补缴金额根据参保人的缴费档次和缴费年限计算。例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允许参保人将往年已缴费、低档次年度最高补缴至6000元。

5. 政府补贴:对于自愿提高缴费档次的参保人,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但对于补缴提高当前年度档次标准的参保人,政府会给予缴费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并不会导致参保记录清零,个人账户储存额会连续计算利息,已缴的养老保险费不会作废。此外,长期中断缴费会导致累计缴费时间缩短,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减少,最终领取的养老金也会相应减少。因此,建议参保者在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以增加养老金领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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