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可以算在员工头上吗

残保金不能直接算在员工头上。
残保金,全称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一种旨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行政性收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残保金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而不是直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意味着,残保金的缴纳主体是用人单位,而非员工个人。因此,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残保金转嫁给员工。
其次,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残保金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依法将缴纳的残保金作为税前扣除项目,从而减轻企业的税负。如果用人单位将残保金算在员工头上,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
再者,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看,将残保金算在员工头上,会导致员工在承担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之外,还要额外承担残保金,这无疑加重了员工的经济负担,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总之,残保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应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员工在享受企业提供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的同时,不应再承担额外的残保金。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残保金,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