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住房公积金属于啥编制的

20風尘娚孒时间:2024-07-06

平顶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平顶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政府的相关规定,于2003年3月依法成立的直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其职能涵盖了住房公积金的登记、缴存、转移、支取、执法、核算、贷款及贷款回收等工作。中心内设有六个科室,包括综合科、计划财务科、资金归集科、信贷管理科、法制法规科和人事教育科,这些科室分别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各个方面。

根据《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以及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等。

此外,平顶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下设了分中心和多个管理部,负责本辖区(企业)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这些分中心和各管理部在市中心的授权下,执行住房公积金的登记、缴存、转移、支取、执法、核算、贷款及贷款回收等工作,实现了与市中心在决策、制度、核算、编制等方面的统一。

综上所述,平顶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其编制性质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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