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开饭店需要什么手续

长春开饭店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等手续。
在长春开设饭店,首先需要办理以下几项必要的手续:
1. 营业执照:这是所有商业活动的起点。申请人需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册资本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营业执照。
2. 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是饭店经营的核心许可,申请人需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 卫生许可证:为了确保饭店的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申请人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所需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场所卫生设施情况说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
4. 消防安全许可证:饭店作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尤为重要。申请人需向消防部门申请消防安全许可证,提交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5. 环境保护许可证:如果饭店的经营活动中涉及到噪声、油烟等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情况,还需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相应的许可证。
6. 健康证明:饭店的从业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明,证明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7. 其他相关许可证:根据饭店的具体经营情况,可能还需要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酒类经营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