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以前是哪里管辖的

29傲气时间:2024-07-03

清远在历史上曾属于多个行政区域的管辖,包括南越国、南海郡、广州府等。

清远,作为广东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其历史源远流长。在古代,清远地区的行政管辖经历了多次变迁。

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朝时期,清远地区被纳入南海郡的管辖范围。南海郡是秦朝在岭南地区设立的一个郡,下辖多个县,清远地区即为其一部分。南海郡的设立标志着中央政府对岭南地区的正式统治。

到了汉朝,南海郡继续管辖清远地区。在东汉时期,南海郡被改为交州,而清远地区则隶属于交州刺史的管辖。

三国时期,清远地区属于吴国,当时吴国在岭南地区设立了交州,清远地区依然是交州的属地。

隋朝统一中国后,清远地区被划归为广州总管府管辖。唐朝时期,广州总管府改为广州都督府,清远地区仍然隶属于广州都督府。

宋朝时期,清远地区被划入广南东路,这一时期清远地区的行政地位相对稳定。

元朝时期,清远地区属于广东行省管辖。明朝建立后,清远地区被划入广东省,并设立了清远州,隶属于广州府。

清朝时期,清远州的地位进一步提升,成为广东省下辖的一个直隶州。这一时期,清远地区的行政区域基本定型。

1913年,清朝灭亡,民国成立后,清远州改为清远县,隶属于广东省。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清远县继续存在,并于1988年撤县设市,成为清远市。

综上所述,清远地区在历史上曾属于多个行政区域的管辖,包括南越国、南海郡、广州府、交州、广南东路、广东行省、清远州、清远县等。这些变迁反映了清远地区在中国历史上的行政地位和区域归属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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