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噪声归哪个部门管

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主要包括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城管部门和工商部门等。
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是一个多部门协同的过程。公安机关负责处理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活动时使用音响器材发出的噪音、家用电器、乐器发出的噪音、室内装修活动产生的噪音等。市民若遇到此类问题,可以拨打110进行投诉。
环保部门则主要负责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等产生的噪声污染,对于这些噪声的排放标准有明确的法规要求,并负责监督和处罚违法行为。
城管部门负责管理文化娱乐业、饮食服务业、商业企业作业和使用空调、冷却塔等产生的噪声污染,以及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等。
工商部门在噪声污染防治中负责监管商业经营活动,如擅自使用高音器材等。
在具体操作中,市政府的投诉受理中心会根据噪音的种类,将投诉件转交给相应的责任部门处理。例如,室内装修活动产生的噪音可能主要由公安机关管理,而涉及空调、餐饮店等社会生活产生的噪音则可能由城管部门负责。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造成噪音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并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