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土资源局有哪些部门

深圳市国土资源局下设多个部门,负责不同领域的规划和管理。
深圳市国土资源局作为负责深圳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事务的政府机构,其内部设有多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有其特定的职责和功能。以下是深圳市国土资源局下设的一些主要部门及其职责:
1. 办公室:负责局内的日常行政管理,包括文件处理、会议组织、内部协调等工作。
2. 政策法规处:负责起草、修订和解释国土资源和规划相关的政策法规,为全局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3. 规划处: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对城市空间布局和发展进行指导。
4. 土地利用处:负责土地的征收、储备、供应和开发利用工作,包括土地一级开发和土地市场的管理。
5. 地政地籍处:负责土地权属管理、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确保土地权属的清晰和合法性。
6.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处:负责测绘行业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保障测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环境保护与地质矿产处: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等工作。
8. 市政交通处:负责城市规划中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规划,确保城市交通和基础设施的协调发展。
9.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房地产市场价格管理等。
10. 行政审批处:负责国土资源和规划领域的行政审批工作,包括项目审批、用地审批等。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确保深圳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深圳市国土资源局还设有直属管理局,如宝安管理局、龙岗管理局等,负责具体区域的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