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房屋的质量保修由什么负责

17会飞的鱼时间:2024-07-04

新建房屋的质量保修通常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

新建房屋的质量保修责任主体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我国《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新建房屋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以下是具体的内容:

1. 保修期限:新建房屋的保修期限通常分为几个阶段,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不同部位的保修期限有所不同,一般为: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

屋面防水工程:5年;

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2年;

供热供冷系统工程:2年。

2. 保修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的保修范围包括房屋主体结构、屋面、防水、管道、电气设备等关键部位的维修和更换。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修复或更换。

3. 保修程序:当购房者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首先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要求其进行维修或更换。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予理睬或拒绝承担责任,购房者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 保修责任免除:在某些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免除保修责任,例如:

购房者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或设施,导致房屋质量问题;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造成的房屋质量问题。

总之,新建房屋的质量保修责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购房者有权要求其在保修范围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如遇保修问题,购房者应积极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沟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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