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讲师团是参公事业单位么

是的,市委讲师团是参公事业单位。
市委讲师团作为地方党委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是参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等方面参照公务员制度执行,既保持了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又具备了一定的行政职能。
根据相关资料,如乐山市委讲师团的描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市委讲师团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重大理论宣讲活动、深入基层开展形势政策宣传、负责全市干部理论网络教育工作、运行维护四川省党委中心组网络学习平台和学习强国等。这些职责体现了市委讲师团的公益性和服务性,同时也表明了其在理论宣传、政策解读和干部教育等方面的行政职能。
在德州市委讲师团的描述中,我们同样可以看到,该讲师团紧密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完成重大宣讲任务,参与组建宣讲团,深入宣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这些都是典型的参公事业单位的职能。
因此,市委讲师团作为承担地方党委理论宣讲和干部教育等重要职责的单位,其性质定位为参公事业单位是符合其工作性质和职责的。通过这种组织形式,市委讲师团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党委的工作大局,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