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委托书公证如何办理

房产过户委托书公证是指委托人在法律上授权他人代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一种法律行为。以下是一般的办理步骤:
1. 准备材料:首先,委托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委托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书草稿,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代理人的权限、委托期限等内容。
如有其他相关文件,如离婚证明、继承证明等。
2. 起草委托书:委托书应详细列明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过户的具体事宜、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委托期限等。委托书应由委托人本人签名或盖章。
3. 办理公证:
委托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公证处。
公证员会审核委托人的身份、房产证的真实性、委托书的合法性等。
在审核无误后,公证员会要求委托人在委托书上签字或盖章。
4. 支付公证费:根据当地规定,委托人需要支付相应的公证费用。
5. 领取公证书:公证完成后,委托人可以领取公证书。公证书是委托书合法性的法律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6. 代理过户:取得公证书后,代理人可以在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房产过户委托书公证时,以下情况可能不被接受:
委托人未满18周岁,除非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
委托人处于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状态。
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