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逃逸怎么判定的

驾驶逃逸的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通常涉及肇事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未采取必要措施救助伤者等情形。
驾驶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也未采取必要措施救助伤者,擅自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驾驶逃逸的判定标准如下:
1. 事故现场逃离: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也未设置警告标志,也未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擅自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即可被认定为驾驶逃逸。
2. 未报警:即使驾驶员停车,但未立即报警,也未通知保险公司,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调查,也可被认定为驾驶逃逸。
3. 未救助伤者:在事故中,如果有人受伤,驾驶员在有能力救助的情况下未采取救助措施,而是逃离现场,同样构成驾驶逃逸。
4. 故意制造事故后逃逸:有些情况下,驾驶员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后逃逸,这种行为不仅构成驾驶逃逸,还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等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驾驶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况也可能被认定为驾驶逃逸:
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虽然停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警,也未设置警告标志,也未保护现场;
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虽然报警,但未停车,也未设置警告标志,也未保护现场,擅自离开;
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虽然停车,但未采取必要措施救助伤者,而是擅自离开现场。
总之,驾驶逃逸的判定标准较为明确,主要依据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是否停车、报警、救助伤者以及是否擅自离开现场等因素来确定。对于驾驶逃逸的行为,法律给予了严厉的处罚,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