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有房子能填租房吗

可以填写租房。
在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中,如果纳税人没有拥有自己的住房,可以选择填写租房的相关信息进行专项附加扣除。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租房支出进行一定的扣除。
具体来说,纳税人及其配偶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根据以下标准进行扣除:
1. 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 在市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建制镇,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3. 在农村地区,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专项附加扣除的住房租金支出,仅限于纳税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租金。如果纳税人已经拥有自己的住房,那么就不能再申报租房的专项附加扣除。此外,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应的租赁合同和支付凭证,以便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总之,对于有房子但选择租房的纳税人来说,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写租房信息进行专项附加扣除是合法的,并且有助于减轻税收负担。在填写申报时,务必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免影响税收优惠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