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外资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项目

新办外资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项目包括所得税减免、地区投资优惠、基础产业税收优惠和再投资退税优惠。
新办外资企业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所得税减免:
对于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二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即自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
对于新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2. 地区投资优惠:
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特定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投资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可继续享受一定期限的减税优惠。
3. 基础产业税收优惠: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能源、交通行业的企业,不受区域限制,均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 再投资退税优惠:
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且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申请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税款的40%。
此外,各地政府还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额外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奖励、补贴等,以吸引更多外资企业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