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什么倡导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倡导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之一,由周恩来总理于1953年12月31日在接见印度政府代表团时首次提出。这一原则旨在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强调国家间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实现和平共处和共同发展。
具体而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各国有权自主决定其内外政策,任何国家不得侵犯别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2. 互不侵犯:各国不得以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侵犯别国,不干涉别国内政。
3. 互不干涉内政:各国应尊重其他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不干涉其内政。
4. 平等互利:各国在国际关系中应平等相待,实现互利共赢。
5. 和平共处:各国应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和赞同。1954年4月29日,中印、中缅两国政府联合发表声明,将这五项原则作为处理两国关系的基本准则,并写入《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此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处理国家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对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国际合作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