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配偶移民签证居住要求

14闲人不梦君时间:2024-07-04

澳大利亚配偶移民签证持有者需要在签证生效后的两年内居住在澳大利亚,并在申请永久居民签证时证明这一居住要求。

澳大利亚配偶移民签证(subclass 820/801)是针对与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结婚或同居的伴侣的一种移民途径。这类签证分为两个阶段:临时签证(subclass 820)和永久居民签证(subclass 801)。

对于临时签证(subclass 820)的持有者来说,有一个重要的居住要求需要遵守。根据澳大利亚移民局的规定,配偶移民签证持有者必须在签证生效后的两年内居住在澳大利亚。这是为了确保签证持有者与澳大利亚的伴侣建立了实质性的关系,并且能够适应澳大利亚的生活。

居住要求的具体内容如下:

1. 居住时间:签证持有者需要在签证生效后的两年内累计至少居住满18个月。这18个月的居住时间可以分段计算,但每段居住时间至少为6个月。

2. 居住证明:在申请永久居民签证(subclass 801)时,签证持有者需要提供居住证明,如银行账单、租赁合同、医疗记录等,以证明自己满足了居住要求。

3. 特殊情况:如果签证持有者在两年内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在澳大利亚居住,如健康问题或家庭紧急情况,他们可以申请豁免居住要求。但这种情况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豁免的合理性。

遵守居住要求对于申请永久居民签证至关重要。如果签证持有者未能满足居住要求,他们的永久居民签证申请可能会被拒绝。此外,澳大利亚移民局可能会对未能满足居住要求的签证持有者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并可能撤销其签证。

总之,澳大利亚配偶移民签证持有者需要在签证生效后的两年内居住在澳大利亚,并在申请永久居民签证时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以确保他们的移民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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