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公约又被称为什么公约

22让你失望了时间:2024-07-06

国际航空公约被称为《芝加哥公约》。

《芝加哥公约》,全称为《国际民用航空公约》(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是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基石性文件,于1944年12月7日在美国芝加哥签订。该公约的签订标志着国际民用航空领域的统一规范和管理体系的建立。

《芝加哥公约》旨在促进国际民用航空的安全、有序发展,保障国际民用航空的飞行安全,促进国际间的航空运输合作,以及制定统一的国际航空规则。公约中规定了多个方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国际航空运输的基本原则,如航空器国籍、航班许可、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等;

2. 航空安全规则,包括防止非法干扰航空器的措施;

3.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结构、职能和运作;

4. 国际航空运输中的航空器权利和责任;

5. 航空器的国籍、注册和标志;

6. 航空通信和导航标准;

7. 国际航空运输中的经济和财政事项。

《芝加哥公约》自1947年4月4日正式生效以来,已经经过多次修订和补充,但其核心原则和目标始终保持不变。它不仅对国际民用航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也为全球航空运输的安全和效率提供了重要保障。因此,国际航空公约在国际航空领域享有极高的权威性和普遍性,被誉为国际航空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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