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公司是谁委托

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公司通常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若协商不成,则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房地产评估公司的委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评估公司的委托通常遵循以下程序:
1. 协商选定:首先,由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协商选定评估公司。这种协商是基于双方对评估公司的资质、信誉、业绩等因素的综合考虑。
2. 协商不成:如果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无法就评估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评估公司:
多数决定:在多个评估公司中选择一个,通常是基于评估公司的资质、业绩和报价等因素,由被征收人多数同意的评估公司承担评估工作。
随机选定:若无法通过多数决定,可以通过抽签或者摇号等随机方式来选择评估公司。
3. 公告和报名:有时,征收部门会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评估公司报名参与评估工作。评估公司需符合当地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公布的评估中介机构信誉平台名单要求,并提供包括单位简介、业绩、联系人及电话在内的多项资料。
4. 评估机构的资质和备案:参与评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需具备相关资质,并在当地房地产信息平台备案。例如,在长春市,参与房屋征收评估的机构需在长春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备案。
5. 评估结果的使用: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将作为征收补偿的依据之一,因此,其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