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单位补缴和个人补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1. 补缴条件:根据《关于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参保人员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男性60周岁内,女性50周岁内,不包括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可以申请补缴。
2. 不允许补缴的情况: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被判刑劳教或收监执行期间;
办理外埠户籍期间。
3. 补缴流程:
提交申请:个人有补缴需求的,需提交相关资料及申请至社保经办机构。
补缴审核:社保经办机构对补缴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受理补缴申请。
补缴手续:补缴人员根据社保中心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补缴完成:手续完成后,补缴费用通常一次性扣缴,补缴人员需按要求将费用存入个人账户,由银行代为划扣。
4. 补缴金额:
补缴档次:不同地区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不同,一般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
补缴时间:补缴时间越长,所需缴纳的费用越多。
5. 注意事项:
部分地区可能存在优惠政策,如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
部分代理机构可能会收取高额手续费,建议个人谨慎选择。
通过以上流程,个人可以合法补缴养老保险,确保未来能够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