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巡视员是什么级别干部

24独行千万里时间:2024-07-04

公安局巡视员是厅局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

公安局巡视员是中国公务员制度中的一种特殊职务,属于厅局级非领导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与级别条例》,巡视员是公务员的一种特殊职务类别,主要针对高级别的公务员。

在公安局,巡视员通常负责协助领导进行决策、监督、协调等工作。具体来说,公安局巡视员的职责包括:

1. 协助局长、副局长等领导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实施和监督执行公安工作计划、政策和法规;

2. 对全局公安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协调全局公安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关系,确保公安工作的高效运行;

4. 监督检查公安工作,对公安工作进行审计、评估,提出整改措施;

5. 参加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工作情况;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安局巡视员的级别为厅局级,属于高级别的公务员。在公务员职级体系中,巡视员位于副厅级和正厅级之间。根据《公务员职务与级别条例》规定,巡视员的级别分为二级巡视员和一级巡视员,其中一级巡视员为巡视员中的高级别。

巡视员享受相应的待遇,如工资、津贴、补贴等。在退休待遇方面,巡视员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巡视员是非领导职务,不具有行政决策权,其主要职责是协助领导工作,发挥监督、协调等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巡视员的具体职责和权限可能因地区、部门、岗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总之,公安局巡视员是厅局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主要负责协助领导进行决策、监督、协调等工作,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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