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是什么

信用社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包括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各类贷款,以及相关金融资产。
信用社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涵盖了金融企业所承担的风险和损失的所有贷款和相关金融资产。具体来说,这些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各类贷款:这包括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即信用社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或抵押物作为担保的贷款。
2. 银行卡透支:指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进行消费或取现时,超出信用额度所形成的透支。
3. 贴现:信用社对商业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即提前支付票面金额的行为。
4. 信用垫款: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信用社为借款人提供信用担保而垫付的款项。
5. 进出口押汇:信用社为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一种融资方式,即信用社在货物出口或进口前,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资金。
6. 拆出资金:信用社将其持有的资金拆借给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7. 应收融资租赁款:信用社在融资租赁业务中,对承租人应收的租金。
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时,信用社需根据贷款风险分类结果,对上述各类贷款和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计提相应的损失准备金。此外,信用社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时,还应遵循审慎会计原则,确保计提的损失准备金能够充分覆盖潜在的风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