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认定包括哪些类别

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在审计整改过程中,其认定类别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整改类型认定:根据《湖南省审计整改管理办法(试行)》,审计整改类型分为三类,包括:
立行立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并纠正的;
分阶段整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阶段性目标和时限;
持续整改:对于长期存在或反复出现的问题,需要持续跟踪、改进和优化。
2. 整改结果认定:审计整改结果分为四种类型:
已整改: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正在整改:问题正在按计划整改中;
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需进一步采取措施;
因特殊原因终结整改:因不可抗力或客观条件限制,无法继续整改。
3. 责任认定:被审计单位对本单位审计整改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包括:
管理层责任: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整改任务;
个人责任:相关人员对整改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4. 违规行为认定:针对整改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括:
拒绝整改:故意不采取整改措施;
虚假整改:提供虚假整改信息;
敷衍、拖延或推诿整改:未按时报送整改情况或未采取有效措施。
5. 监督与问责认定:对于未按时整改、未报告审计整改结果等情形,需提出约谈建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这些认定类别旨在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有效性和严肃性,推动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认真对待审计发现的问题,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