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式有哪些呢

免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式主要有免税法、扣除法、低税法和抵免法。
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由于不同国家行使的税收管辖权不同,可能导致同一笔收入在不同国家被重复征税。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际上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式来免除或减轻国际重复征税:
1. 免税法:也称豁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免税,仅对来源于国内的所得征税。这种方法的指导原则是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独占征税权,意味着居住国政府放弃对来自国外的所得征税的权力,将征税权留给所得来源国。
2. 扣除法:也称为列支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在计算本国居民的总所得时,将纳税人在国外已缴纳的税额从总收入中扣除,仅对扣除后的余额征税。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重复征税的问题。
3. 低税法:与扣除法类似,低税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单独制定较低税率,以此减轻国际重复征税。这种方法相对较少采用,因为它可能无法完全消除重复征税。
4. 抵免法: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允许纳税人以在国外缴纳的税款冲抵本国汇总国内外所得按本国税率所计征的税额。这种方法能够直接减轻国际重复征税,是较为常用的方法。
此外,国际税收协定也是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重要手段。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各国可以相互承认对方的税收管辖权,并在协定中规定避免重复征税的具体条款。例如,中国税务部门与多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通过协定项下的相互协商机制,累计为纳税人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逾300亿元,有效促进了跨境贸易和投资的发展。